土地開發 | 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的意義 政府為了新、舊都市的建設、更新或農村社區更新、其他目的等的需要,在經過法定程序後、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將私有土地全部徵收,然後重新加以整理、規劃、開發。在建設完成後,政府會將一部份的土地直接供做公共設施用地、其他機關等可建設用地,另一部份由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按比例領回,剩餘土地則公開標售以償還 土地開發 費用的一種建設方式。 台北市 舊宗段大彎北段北士科社子島 新北市 新店十四張蘆洲南北側新五泰楓江計劃新莊北側知識產業園區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土城司法園區及附近地區 桃園 桃園青埔A20豐興段 資料來源:新北市地政局、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內政部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