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 | 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的意義 政府為了新、舊都市的建設、更新或農村社區更新、其他目的等的需要,在經過法定程序後、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將私有土地全部徵收,然後重新加以整理、規劃、開發。在建設完成後,政府會將一部份的土地直接供做公共設施用地、其他機關等可建設用地,另一部份由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按比例領回,剩餘土地則公開標售以償還 土地開發 費用的一種建設方式。 台北市 舊宗段 大彎北段 北士科 社子島 新北市 新店十四張 蘆洲南北側 新五泰楓江計劃 新莊北側知識產業園區 新店中央新村北側 土城司法園區及附近地區 桃園 桃園青埔 A20豐興段 資料來源:新北市地政局、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內政部地政司